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两委组织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稿件来源:宁夏日报
发布时间: 2026-04-27 10:05
4月22日至2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文娟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邀请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党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基层社会治理专家学者进行座谈,了解我区贯彻落实“两委组织法”情况,特别是换届选举工作中法律贯彻落实情况,征求对我区修改实施“两委组织法”办法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得到大力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提升,法律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仍存在新法学习宣传深度广度不够、基层多元化治理力量较为薄弱、基层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不足等问题。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强化普法宣传,把新法纳入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培训必修课程;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配套地方性法规和制度措施修订完善;要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 (记者 尚陵彬)